网上买球线上平台部门权责事项(2023年本)
| 序号 | 事项 类型 |
事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 层级 |
| 1 | 行政许可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A证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B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 2.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97号):A类和B类人员的工作许可由外国专家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C类人员的工作许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 3.《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 4.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外国专家局《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42号):外国人来华工作由外国专家局负责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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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行政确认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 《科技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地、市、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设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具体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 市县 | |
| 3 | 其他权力 |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园区、企业等推荐、管理 | 省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项目推荐、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 2.《安徽省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皖科规秘〔2019〕357号)第六条 (二)各网上足彩买球、有关主管部门(单位)为专项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归口管理的项目初审推荐、组织实施推动,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 市级 |
| 省科技计划项目推荐 | 1.《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2011修订)》第六条: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高新技术研究与发展规划,加强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加速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促进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2.《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皖科计字[2001]033号) 第二条 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称项目)是指在省科技计划中实施安排,由省财政支持,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第三条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由省科学技术厅主管的各类省级科技计划的项目立项、实施管理、项目验收等管理工作。 3.《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科计〔2015〕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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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审核推荐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三十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划、用地、财政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推进建立各类技术服务机构,建立生产力促进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服务,为中小企业产品研制、技术开发提供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企业技术、产品升级。 2.《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区〔2020〕21号)第十四条:市级科技部门负责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信用核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实地核查,评审结果对外公示,并书面推荐到省科技厅;省科技厅负责对推荐的申报材料及其信用记录进行复核和抽查,经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后,以省科技厅文件形式认定(备案)为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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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审核推荐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秘〔2019〕137号)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一室一中心”建设统筹布局和工作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估。鼓励各市制定争创“一室一中心”相关支持政策,比照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网上足彩买球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请创建。 | 市级 | |||
| 省新型研发机构审核推荐 | 1.《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与绩效评价办法》(皖科政〔2020〕22号):第五条 省科技厅负责指导推动全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组织开展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的申报、认定、定期评估、绩效评价和动态管理,制订并发布有关政策文件。 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号)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开展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依据绩效情况,省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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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其他权力 | 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审核推荐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14〕8号):《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来皖创新创业实施细则(试行)》第三条 省科技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等部门以及各市政府,根据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各市招引需求,制定年度科技团队招引方案,报省政府审定。第四条 省科技部门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年度科技团队招引方案,面向全球公开招引科技团队,并组织专家从技术、领军人才和商业运营模式等方面对申报的科技团队进行综合评估,排出顺序,列入省科技团队备选库,向各市发布。 第六条 省科技部门根据各市申报情况,按照进入省科技团队备选库的科技团队排序,提出拟支持的10个左右科技团队建议名单,原则上每个市不超过2个。建议名单经公示后报省政府审定。 | 市级 | |
| 5 | 其他权力 | 科技成果登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十一条:国家建立、完善科技报告制度和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布科技项目实施情况以及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提供科技成果信息查询、筛选等公益服务。公布有关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对不予公布的信息,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相关科技项目承担者。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的承担者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提交相关科技报告,并将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汇交到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国家鼓励利用非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的承担者提交相关科技报告,将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汇交到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相关工作的部门应当为其提供方便。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6〕40号)三、重点任务(一)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共享与发布体系。2.完善科技成果信息登记制度。建立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畅通科技成果信息收集渠道。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在立项时,应约定科技成果登记事项。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在结题验收后1个月内,应在省科技成果信息系统进行登记。非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成果按照自愿原则和相关要求进行登记。 3.《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科区〔2018〕52号)第二条: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各网上足彩买球负责所在地科技成果登记工作。 |
市级 |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41号
